财产清查
- 财产清查概述
- 财产清查的概念与意义
- 概念:是指通过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 各项财产实际结存数出错原因
- 客观原因
- 气候影响
- 技术原因
- 主观原因
- 收发差错
- 保管不善
- 记账错误
- 贪污盗窃
- 客观原因
- 意义
- 保证账实相符,使会计资料真实可靠
- 改进保管工作,保护财产安全完整
- 挖掘财产潜力,加速资金周转
- 促进企业遵守财经纪律和结算制度
- 财产清查的种类
- 按财产清查的范围
- 全面清查
- 内容
-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 所有的固定资产
- 库存材料、库存商品、在途物资等存货
- 各种有价证券、应收、应付、预收、预付款项等
- 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代管的各项财产物资,接受委托代为加工、代管的各项财产物资
- 全面清查发生条件
- 年终决算前,为保证年度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如实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需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 单位撤销、合并、改变隶属关系,需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 在核定资金定额或清仓查库时,需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 企业宣告破产,进行破产清算,需要进行全面清查
- 内容
- 局部清查
- 局部清查发生条件
- 对流动性较大的财产物资,如原材料、库存商品等,除年度进行全面清查外,年度内至少要重点抽查或轮流盘点一次
- 对贵重物资,每月都要清查盘点一次
- 库存现金,每日终了前都应由出纳员盘点清楚
- 银行存款和银行借款,至少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
- 各项债券、债务等往来款项应经常与债务人、债权人核对清楚,并及时清理
- 局部清查发生条件
- 全面清查
- 按财产清查时间
- 定期清查
- 年末
- 季末
- 月末
- 不定期清查
- 更换财产物资或现金的保管人员,通过清查以分清经济责任
- 单位负责人离任,企业破产,兼并,应查请资产和债权债务的实存数及其价值
- 发生意外灾害,或贪污盗窃,营私舞弊等,应查清损失的程度、原因,明确责任
- 进行清产核资,以查清本单位家底,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上级主管部门在对本单位进行会计核查时,需要按检查的要求和范围进行清查,以验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 定期清查
- 按清查的执行系统
- 内部清查
- 外部清查
- 上级主管部门
- 审计机关
- 司法部门
- 注册会计师
- 按财产清查的范围
- 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 建立财产清查组织
- 开展清查工作培训
- 制定清查计划
- 确定清查方案
- 进行清查准备
- 检查和记清账目
- 分类整理实物
- 在清查地点,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度量衡器具及其他有关工具,并保证计量准确可靠
- 进行财产清查
- 填制盘存清单,报告清查结果
- 财产清查的概念与意义
- 财产清查方法
- 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 库存现金的清查
- 实地盘点
- 现金日记账的账面结存数与实存数核对
- 出纳必须在场
- 清查时,还应注意有无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现象
- 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盘点人员与出纳人员共同签章
- 银行存款的清查
- 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簿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
- 企业已收,银行未收
- 企业已付,银行未收付
- 银行已收,企业未收
- 银行已付,企业未付
银行存款清查的步骤
- 将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以结算凭证的种类、号码和金额为依据,逐日逐笔核对。凡双方都有记录的,用铅笔在金额旁打上记号(打钩)
- 找出未达项
- 将日记账和对账单的月末余额及找出的未达账项填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计算出调整后的余额
- 将调整平衡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经主管会计签章后,呈报开户银行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公式: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银行已收款入账而企业未收款入账-银行已付款入账而企业未付款入账的款项=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企业已收款入账而银行未收款入账的款项-企业已付款入账而银行未付款入账的款项
- 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簿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
- 库存现金的清查
- 实物清查方法
- 确定财产物资账面结存数的方法
- 永续盘存制
- 概念: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加和减少,都要根据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在会计账簿中进行连续的登记,并随时结出账面结存数的一种方法
- 计算公式:期初结存数+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期末结存数
- 实地盘存制
- 概念:平时只在账簿中登记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加数,不登记减少数,期末,将通过实际盘点确定的实存数作为账面结存数,然后推到算出本期减少数的一种方法
- 计算公式:期初结存数+本期增加数-期末结存数=本期减少数
- 永续盘存制
- 实物的清查
- 实地盘点法:是指在财产物资存放现场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其实存数的一种方法
- 技术推算法:是指利用技术方法(如量方、计尺等)推算财产物资实存数的方法
- 确定财产物资账面结存数的方法
- 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 发函询证的方法
- 首先应检查本企业各项结算往来款项是否登记入账,是否正确完整
- 然后根据有关明细分类账的记录,按单位编制对账单,并寄发或派送至对方单位进行核对
- 对账单一般一式两联,其中一联作为回单
- 对方单位经清查核实与对账单相符,应在回单上加盖章后退回
- 数额不符,则应在回单上注明不符的情况,或另抄一份对账单退回,以便进一步清查
- 未达项,调整账面余额的方法,核对是否相符
- 注意有无争议的款项,有无没有收回希望的款项及无法支付的款项,以便采取措施加以处理,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 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 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要求
- 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 积极处理多余挤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 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 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 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步骤与方法
- 审批之前的处理:根据“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等已经查实的数据资料,填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同时根据权限,将处理建议报送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审批之后的处理
- 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 处理方法
- 对于财产清查中各种材料、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的盘盈,按照该商品的市价,分情况处理
- 属于自然升溢的部分,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 属于多收或少付部分,应由企业分别退还或补付
- 对财产清查中各种材料、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的盘亏或损毁,按其相应的成本,以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分情况处理
- 属于自然损耗的部分,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 属于人为过失的部分,由过失人负责赔偿,计入其他应收款
- 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
- 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 属于意外灾害性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 对于财产清查中的固定资产的盘盈,按其市价,减去估计的累计折旧后的净值,计入营业外收入
- 对于财产清查中的固定资产盘亏,按期账面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 对于财产清查中各种材料、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的盘盈,按照该商品的市价,分情况处理
- 审批之前的处理:根据“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等已经查实的数据资料,填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同时根据权限,将处理建议报送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审批之后的处理
- 财产清查的账务处理
- 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 固定资产盘盈和损毁分别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
- 属于双重性质的资产类账户
-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 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 借方登记财产物资的盘亏数、损毁数和批准转销的财产物资盘盈数
- 贷方登记财产物资的盘盈数和批准转销的财产物资盘亏及损毁数
- 期末结账后没有余额
- 库存现金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 库存现金盘盈的账务处理
- 审批前:借记“库存现金”,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 审批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记“其他应付款”或“营业外收入”
- 库存现金盘亏的账务处理
- 审批前:贷记“库存现金”,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 审批后
- 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
- 按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
- 按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
- 贷方登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 库存现金盘盈的账务处理
- 存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 存货盘盈的账务处理
- 审批前:盘盈的存货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 审批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记“管理费用”
- 存货盘亏的账务处理
- 审批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 审批后
- 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
- 按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
- 按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
- 贷方登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 存货盘盈的账务处理
- 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 固定资产盘盈的账务处理
- 审批前: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 审批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固定资产盘亏的账务处理
- 审批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按按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涉及增值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 审批后
- 按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额,借记“其他应收款”
- 按盘亏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和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 固定资产盘盈的账务处理
- 结算往来款项盘存的账务处理
- 坏账: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成为坏账损失
- 坏账确认条件
- 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 债务人破产,以其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 债务人较长时间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者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 账务处理
- 无法支付:借记“应付账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 坏账: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
- 坏账收回: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 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 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要求